“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时期。之所以保险产品要设置“等待期”,主要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赔偿的行为,是保险公司防止客户骗保、逆选择投保的一种手段。
不同保险产品的等待期,长短不一。重疾险和寿险:对投保人的健康稳定度要求较高,因此等待期也相应较长,通常会设有90/180天的等待期。医疗险:医疗险对投保人的健康状况有一定的要求,但考虑到产品保险期间多为一年,因此通常会设置30/60天的等待期。意外险:由于意外无法预知,随机发生,不受人为控制,一般不存在逆选择投保的情况,因此意外险通常不会设置等待期。
对于想投保的保险消费者来说,关于等待期的风险提示如下:
1.提前规划。在购买保险时,投保人应提前规划。等待期是风险保障的“真空期”,要提前规划,确保在等待期结束前不会因保险事故而产生经济损失。
2.了解合同条款。保险消费者在签订保险合同,应当仔细了解等待期的具体规定,以及等待期内发生事故的处理方式。
3.认真选择。购买保险时,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保险公司,以确保在等待期结束后能够获得及时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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